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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经济贸易系转入学生实施细则
2022-09-05 09:19:00   来源: 点击:

2022.09.05试行版
 
为全面落实经济贸易系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科学选择专业,规范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与学位授予规定》和《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及转专业管理办法》,制定经济贸易系转入实施规定。
1、拟接收专业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经管类和外语类学生。本规定的转专业是指学生按照规定的条件在上述两大类内各专业学生入学一年之后提出变更要求(在学期间只有一次申请机会)。
2、工作原则
转专业工作遵循尊重专业兴趣、培育学业特长、支持多元发展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3、申请转专业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表现优良;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本科在校生,已完成规定的缴费、注册手续。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对所申请专业有浓厚的专业兴趣、突出的学业专长和发展潜质。
(4)参军入伍的学生正常退役并复学后,可申请转专业。
(5)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类类内排名前30%,需进行面试(必要时增加笔试环节)。
(6)学生根据我系公布的各专业接收条件,结合自身情况、专业兴趣和特长,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每次申请转专业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7)所有转入我系的学生应补修转入专业未修读课程,具体补修课程,由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确定。
4、转专业程序和要求
(1)我系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根据本系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确定,保持额定编班人数并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公布各专业接收计划。
(2)我系根据教务提供的转专业汇总名单和学生转专业申请书,成立转专业审核小组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可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3)各专业转专业面试考核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必要时增加笔试环节。
(4)考核结果递交转专业审核小组,最终做出是否接收意见。未通过资格审核以及未参加转专业面试考核的学生不得录取,本专业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接收计划。
(5)未尽事宜参照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生转专业规定执行。
本规定由经济贸易系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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